【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是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知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由大河乡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巨河市人民政府批准。A项表达错误,B项判断正确。依该法第22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可知C项表述有两处错误,召开村民会议,可以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也可以由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以C项只考虑一种方式是有疏漏的;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所以C项的表述“应当经本村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根据该法的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故D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