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资料:
(1)某煤矿3月外销自产原煤10万吨,外销以自产原煤加工的选煤20万吨(核定选煤综合回收率75/%;原煤资源税0.9元/吨)。
(2)某油田1月生产原油240万吨(资源税30元/吨),除20吨用于自产自用外(其中2吨用于加热修井),其余全部外销(已实现销售);此外,生产副产品天然气10万立方米(资源税9元/千立方米),其中4万立方米用于本油田职工生活,其余外销。
(3)某盐场8月购进液体盐8万吨(资源税3元/吨),支付价款200万元;经加工,制成精制盐6万吨(资源税2元/吨),售价650万元。该企业按旬预缴资源税,上月实际缴纳资源税54万元,下月初结清税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应缴资源税,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1)对外销售原煤应纳税额=100000×0.9=90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0000
2)企业自产自用原煤应纳税额=200000×75/%×0.9=135000(元)
借:生产成本 13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35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