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在2012年5月1日被法院宣告判处拘役3个月,5月4日交付执行,先前羁押的时间为1个月,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李某在拘役执行期间可以回家
B、
李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3个月
C、
李某的刑罚需要在监狱中执行
D、
李某在服刑期间即使参加劳动也没有报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酌情发给报酬。故A项正确,C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44条的规定,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李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2个月,故B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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