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时须配置灭火器材。 作业完毕, 要留有充分的时间观察, 确认无引火点后, 方可离去。
焊接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焊接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 须经主管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 掌握操作技能和有关安全知识, 发给操作证件, 持证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 考核合格者, 不准上岗作业。
2.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穿绝缘鞋和白色工作服, 使用护目镜和面罩,高空危险处作业, 须挂安全带。 施焊前检查焊把及线路是否绝缘良好, 焊接完毕要拉闸断电。
3.焊接作业时须配置灭火器材, 应有专人监护。 作业完毕, 要留有充分的时间观察, 确认无引火点后, 方可离去。
4.焊工在金属容器内、 地下、 地沟或狭窄、 潮湿等处施焊时, 要设监护人员。 其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 坚守工作岗位, 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应急抢救方法。 需要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高于 12V。
5.夜间工作或在黑暗处施焊应有足够的照明; 容器内操作要有通风换气或消烟设备。
6.焊接压力容器和管道, 需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证。
7.施工现场焊、 割作业须执行"用火证制度", 并要切实做到用火有措施, 灭火有准备。 施焊时有专人监护; 施焊完毕后, 要留有充分时间观察, 确认无复燃的危险后, 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