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给付是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当特定风险(如失业、疾病)发生并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方式将社会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法定继承人,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方式如下:
(1)货币给付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上是以货币形式筹集的,同时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领取者有较大的自由支配空间,所以,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方式大部分采取货币形式。如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均采用货币形式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虽然以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提供,但实际上仍然是货币形式结算;社会救助给付也是以货币支付形式为主。
(2)实物给付
实物支付是指政府直接为社会成员提供特定物资的一种社会保障给付方式,这种给付方式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军人保障制度中都有不同程度的采用,如美国的食品券制度就是实物支付的典型代表,在美国的住房救助和医疗救助中也经常使用这种方式,我国的灾害救助中也常见实物救助(提供食物、衣被等)的方式。
(3)服务支付
服务支付是指通过为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及服务设施而实现保障目的的一种社会保障给付方式,如医疗保险中的身体检查、疗养基地和康复基地的建立,以及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和各种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的兴建,都属于服务及服务设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