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在省会城市创建城市文明卫生执法大队,隶属于市政府,并规定了对于违法企业的罚款权。2012年3月,某企业因违法排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复议,决定变更为罚款7万元,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该企业不服,提起诉讼并要求国家赔偿。诉讼期间,市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规授权,撤销了市城市文明卫生执法大队,由市环境保护局履行其相关职能。经审理,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市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以下关于本案赔偿义务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责任[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5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可知,ABC项错误,D项正确。经过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区分各自的责任分别予以赔偿。另外,根据行政复议中的复议不加重原则,行政复议机关不得对申请人作出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