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你对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因是如何理解的?你认为这种体制下各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应如何配置?
【正确答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因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在认真总结我国高等教育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由我国高等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实践证明,它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完成高等学校担负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任务。
(2)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体制下的职权责配置
①确立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履行党委的领导职责。高等学校党委要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努力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采取科学决策和集体领导的方法,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充分支持和保证校长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②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高等学校的校长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做到依法治校。校长要根据行政工作规律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决策体系,依法制定各项治校规章,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根据多数高等学校的实践经验,校务会议成员一般由校长、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副校长和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
③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高等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方面。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重视民主党派在民主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努力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