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是( )。
红十字会牌芬打水
中华牌苏打水
经美国政府同意的美国牌苏打水
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的国际货币基金牌苏打水
解析: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