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前段时间,一段年轻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的视频在网上被疯传,其中还配上了露骨的聊天记录。流传的故事中,视频中的吴女士被描绘成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小哥偷情的“风流少妇”。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女士承受了许多难以忍受的恶意。邻居、同事对她投来异样的目光,她甚至还收到了各种侮辱性的短信,这些事情给吴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不久之后,事件真相大白。在警方的查证下,网上流传的视频被证实是郎某趁吴女士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出于博人眼球的目的,他与朋友何某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暖味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视频和聊天截图发至微信群。

虽然造谣者被依法行政拘留了9天,但遭受“社会性死亡”的吴女士仍旧深陷困扰:网上的谣言和攻击并没有消失,甚至还有海外网友发信息辱骂她,身边的朋友同事对此议论纷纷,公司也将她劝退。她试着找新工作,却一直被拒绝,精神上备受打击,甚至不敢出门,最终被医院确认为“抑郁状态”。


【材料二】

2016年,一档名为《人间世》的节目记录了身患癌症的准妈妈张丽君的故事--这位26岁的母亲,在怀孕5个月后被确诊胰腺癌,她拒绝了医生引产治疗的建议,坚持生下孩子后接受治疗。结果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生下孩子后不久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则令人感慨唏嘘的“旧闻”,近期引发巨大的舆论浪潮。4月10日,有微博账号发文指控,张丽君的丈夫韩诗俊在妻子去世不到一年后再婚,更加令人愤怒的是,他们的孩子也被过继给亲戚抚养。这一消息多次登上微博热搜榜单,相关微博的评论区出现了“清明才刚过啊......她老公不怕做噩梦吗”“自我感动是个病,比癌症更可怕”等内容,一头雾水的当事人遭到全网的口诛笔伐。

很快,事件迎来反转。有韩诗俊的亲友在豆瓣、微博等平台辟谣:韩诗俊确实再婚,不过是在妻子去世两年后;孩子没有被过继,一直被父亲带在身边抚养。悲愤交加的当事人,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追究造谣者责任。

在社交平台高度发达的当下,此类基于网络舆情事件的“社会群殴”并不鲜见。记者对2021年多个舆情热点进行梳理发现,有多例引发大规模网暴的事件走向反转,证明了攻击者的偏颇和荒诞。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副教授姜巍认为,在社交平台的匿名性外衣下,部分网民对于社会事件会产生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躲在屏幕后面扔出的千千万万块石头,很难被锁定和追责,也根本没有办法对每一个人进行惩罚”。


【材料三】

谣言从来不是新鲜事。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说“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就已经跑遍半个地球了”。

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9.4亿。网络谣言等不良甚至违法信息不时出现。2020年发布的《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显示,66.6%的被调查者经常遇到网络谣言。

娱乐明星等公众人物是网络谣言的“重灾区”,但近年来,网络谣言问题蔓延到了普通人的生活中。造谣者往往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蓄意编造所谓的“真相”“信息”,甚至不惜亲身上阵、自导自演,低成本炮制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上传到社交平台、网络平台,达到耸动的目的。

2016年,“后真相”一词因入选《牛津词典》年度英文词汇而备受关注。所谓后真相,是指在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与客观事实相比,个人的情感和信念更能影响舆论的走向。有人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后真相时代。人们不再对事实感兴趣,只是追随个人感受。

记者发现,社交平台间一键转发渠道通畅,部分网友在面对一些标题耸动、事实惊人的消息时,会出于猎奇或“伸张正义”的心理进行转发。不实信息被病毒式扩散后,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加入,对当事人进行“网络升堂”,造成伤害。

以张丽君事件为例,记者发现,在微博“人间世张丽君”的词条下,已经无法找到信息首发者,且评论量巨大的热门微博的博文内容,也只是一段简单的文字描述,并未给出其丈夫过继儿子的相关佐证。

“谣言只用一张嘴,辟谣却要跑断腿”。在很多事件中,造谣者低成本炮制不实信息,一些人甚至花钱买热度,为网络谣言推波助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网络谣言往往比真相跑得更快、传播更广、更具破坏力。同时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容易侵犯公民权利的“副产品”随之伴生。

在网络“社会群殴”事件当中,总是少不了营销号的身影。姜巍说,为了攫取流量,许多营销号不惜对一些捕风捉影的消息添油加醋。在张丽君事件中,也是因为营销号大规模转发互动,导致“人间世张丽君”这一词条冲上微博热搜并迅速在全网发酵。


【材料四】

“造谣成本太低了,处罚太轻,有些网络信息让人真假难辨”,许多网民表示“苦网络谣言久矣”。在新华网组织的一项16.4万人投票的问卷调查中,近两成网友表示,辨别网络谣言真难,被谣言蒙骗后转发“助攻”的情况也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的,应被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发现,多起因网络诽谤造谣而使当事人遭受“社会群殴”的案例,并未有相关责任人接受处罚。“除了信源难以溯及,也和受害者的心态有关,多数人在被网络暴力后,会选择息事宁人,不愿再为此付出时间和精力。”东北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廖卫民说,这不仅不能为自己伸张正义,还会纵容更多人在社交网络上肆意妄为,对网络空间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材料五】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如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构成网络谣言,造谣者、传播者可能会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我可以做的,是通过我的维权,对社会上其他怀有不法之心的人起到震慑作用,给类似的受害者依法维权提供一点点借鉴。”不久前,“富婆出轨快递小哥”谣言的受害者吴女士通过视频发声,表示要让自己的不幸遭遇更有价值和意义。吴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很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受理。

谣言猛于虎,除了给受害人带来身心伤害,还可能引发社会危害。前一段时间,广州一家长刘某发微博称女儿被班主任体罚致吐血,并上传带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但经警方调查核实,查明刘某系为扩大影响故意制造谎言,警方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

“昨天还在为她难过,今天就彻底反转了。造谣者消费了公众同情心,破坏了教育公信力。”有网友在微博留言中说。鉴于刘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对此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

赵虎指出,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其中就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规制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还在完善。根据民法典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侵权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网络用户可以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现谣言后,要在网络平台及时投诉,平台方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赵虎提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伪造血衣造谣教师体罚案”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多地公安、法院提醒,公众在网络上要注意明辨是非、谨言慎行,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问答题

根据给定材料,分析说明治理网络谣言存在哪些困难。(20分)

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字数不超过200字。

【正确答案】

1.信源追溯难。社交平台匿名性,发文难锁定和追责,网友具有法不责众心理,在平台上很难找到信息首发者。

2.信息求证难。造谣者无事实依据,蓄意编造,网友随意转发,网络谣言难以辨别。

3.传播速度快。社交平台一键转发渠道通畅,不实信息在病毒式扩散,范围广,破坏力强。

4.维权意愿低。受害者不愿维权,选择息事宁人,不愿付出时间精力伸张正义。

5.管理处罚难。规制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造谣成本太低,处罚太轻。

【答案解析】

本参考答案按照“信源追溯难”“信息求证难”“传播速度快”“维权意愿低”“管理处罚难”这五个方面列出了治理网络谣言存在的困难,并做到了分类、分条撰写。各条要点之间分类清晰,无交叉。


问答题

根据给定材料,结合实际,请你对网络谣言治理提出宝贵意见。

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具体,不超出400字。(30分)

【正确答案】

一、保持理性心态。1.网民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守法意识,加强自律,发布客观事实,不蓄意编造;2.提高辨别能力,客观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3.明辨是非,谨言慎行,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二、提高维权意识。1.受害者要及时辟谣,对造谣者依法追责;2.树立维权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合法权益;3.依法维权,主动发声,提起诉讼,形成震慑作用。

三、强化管理责任。1.平台采用实名认证,规范网民行为;2.对不良营销号进行整治,发布前严格审查内容以及信息真实性。3.积极受理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四、加强监管力度。1.政府完善法律法规,详细规定,提供维权依据;2.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严格惩处;3.建立信源追溯机制,将造谣者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答案解析】

本答案从“保持理性心态”“提高维权意识”“强化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四个方面呈现答案;并根据内容进行分类整合,分别概括了前置词,做到了对策具体可行、有针对性,层次清楚,且互不交叉。


问答题

根据上述材料,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主题,联系给定材料,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50分)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3)参考给定材料,但不拘泥于“给定材料”;

(4)600-800字。

【正确答案】

加强法治建设  引领网络健康发展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给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谣言泛滥、人身攻击等情况时有发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保证网络空间清朗,要加强法制建设,多主体携手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实现健康、绿色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也存在操作性不强、不能及时适应网络空间发展变化的问题,难以处理网络空间的矛盾和纠纷,所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增强立法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也要维护秩序,相关部门应合理引导,挖掘事实,加大执法力度。言论自由不是无底线的自由,自由必须严格建立在秩序之上。日前一杭州女子被恶意加工成“小富婆”等形象并被编排虚假故事上传至网络,引发民众对女子的抨击,这一事件影响了当事人的生活,也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基于此,相关部门需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民众挖掘事实、辨别事实的能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要职责明确,避免给违法违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一般针对个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进行侵害。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相关权力,且不容侵犯。所以当民事主体相关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平台有责任提供清朗的网络空间,应及时必要的清除、屏蔽相关违法行为。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未来,我们需要多角度从根本上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介入,也需要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人共同努力!

【答案解析】

加强法治建设  引领网络健康发展

       【标题的优点:严格按照题目的要求,文章围绕主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展开,标题中包含了“网络”“法治”等词汇。】

       (1)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给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谣言泛滥、人身攻击等情况时有发生。(2)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保证网络空间清朗,要加强法制建设,多主体携手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开头的优点:★内容方面。范文的开头紧扣“加强法治建设  引领网络健康发展”这一标题展开。首先,文章开头点出主题,做到了主题明确。其次,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主题进行了分析阐述,(1)先指出了引领网络健康发展的必要性;(2)又说明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保证网络空间清朗,要加强法制建设,多主体携手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注意以上两个方面的阐述在逻辑上有先后顺序:先写引领网络健康发展的必要性,然后再写要促进网络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文字表达方面:使用了“但”等转折性表述,使语言表达有逻辑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实现健康、绿色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有力保证。(1)但是,也存在操作性不强、不能及时适应网络空间发展变化的问题,难以处理网络空间的矛盾和纠纷,所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增强立法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论述段1的优点:★观点句:范文的观点句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文章主题提出的。形式上,它在段首处直接写出,位置突出,容易发现。内容上,关键词突出,内容要点明确,可以明显看出它是从“完善法律法规”角度入手,指出了促进网络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论述内容:(1)介绍了完善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以上内容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可依”这个观点句进行分析论述的,论述的针对性强,内容层次丰富。最后,在论述方法上采取了道理论证,使得论证更有针对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也要维护秩序,相关部门应合理引导,挖掘事实,加大执法力度。言论自由不是无底线的自由,自由必须严格建立在秩序之上。(1)日前一杭州女子被恶意加工成“小富婆”等形象并被编排虚假故事上传至网络,引发民众对女子的抨击,这一事件影响了当事人的生活,也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基于此,相关部门需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民众挖掘事实、辨别事实的能力。

       【论述段2的优点:★观点句:范文的观点句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文章主题提出的。形式上,它在段首处直接写出,位置突出,容易发现。内容上,关键词突出,内容要点明确,可以明显看出它是从“相关部门执法”角度入手,指出了促进网络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论述内容:(1)介绍了材料一吴女士的案例中相关部门合理引导,挖掘事实,加大执法的必要性。以上内容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也要维护秩序,相关部门应合理引导,挖掘事实,加大执法力度”这个观点句进行分析论述的,论述的针对性强,内容层次丰富。最后,在论述方法上采取了道理论证和事例论证,使得论证更有说服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要职责明确,避免给违法违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一般针对个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进行侵害。(1)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相关权力,且不容侵犯。所以当民事主体相关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2)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平台有责任提供清朗的网络空间,应及时必要的清除、屏蔽相关违法行为。

       【论述段3的优点:★观点句:范文的观点句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文章主题提出的。形式上,它在段首处直接写出,位置突出,容易发现。内容上,关键词突出,内容要点明确,可以明显看出它是从“民事主体要职责明确”角度入手,指出了促进网络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论述内容:(1)先介绍了网络受害人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2)后介绍了网络平台相关责任的法律规定。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紧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要职责明确,避免给违法违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这个观点句进行分析论述的,论述的针对性强,内容层次丰富。最后,在论述方法上采取了道理论证,使得论证更有针对性。】

       【论述段之间的关系:★内容的内在逻辑:范文的论述段之间是依照并列逻辑展开的。论述段1先写了维护网络空间要完善法律法规,论述段2写了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论述段3又写了民事主体要职责明确,三方面的对策依照“法律-政府-民事主体”的顺序展开,构成了维护网络空间的对策闭环,对文章主题的阐述十分充分。】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未来,我们需要多角度从根本上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介入,也需要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人共同努力!

       【结尾的优点:范文的结尾回扣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一主题。提到了“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我们需要多角度从根本上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总结了前文观点,并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