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由于设计失误和违约应承担责任

   背景
   甲公司与乙勘察设计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约定:乙为甲筹建中的商业大厦进行勘察、设计,按照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乙应按甲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等提出勘察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并在2005年5月1日前向甲提交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合同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甲同时与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了开工日期,丙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做好了开工准备,并如期进驻施工场地。但是,乙迟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出勘察设计文件,在甲的再三催促下,乙迟延36天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此时,丙已窝工18天。在施工期间,丙又发现设计图样中的多处错误,不得不停工等候设计图样的修改。丙由于窝工、停工要求甲赔偿损失,否则不再继续施工。甲将乙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认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乙应否赔偿甲的损失。
【正确答案】本案是一起工程的反索赔案。工程索赔是正常的事情,也是双向的。一般将承包商向业主提起的索赔称为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提起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本案中,由于乙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致使甲的建设工期受到延误,造成丙的窝工,而且勘察设计的质量也不符合要求,致使丙因修改设计图样而停工、窝工。《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据此,乙应负赔偿甲损失的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