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0.
C市D区人民法院对某离婚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陈某与肖某不准离婚。后女方肖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是肖某在上诉中提出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汽车,其他财产则在上诉中未提及。那么针对新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
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
如果陈某肖某同意,那么第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
如果陈某肖某同意,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
直接告知肖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考点] 考查二审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由于本案涉及的是离婚案件的二审,因此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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