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1. 根据下面资料,作答下列问题。

【资料】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多选题

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甲、乙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多选题

为什么?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中,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A项正确,B项错误。由于甲伤害丙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币)故意,所以乙仅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C项正确。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时,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甲在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对丙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对该结果持放任态度,因此甲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DE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