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两年后,甲、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有20万元债务到期未还,至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时仍未清偿。
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