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如果在乙等6人与村委会的诉讼开始之后,甲要求人民法院将乙等6人及村委会将其先前承包的50棵果树继续承包给他时,法院应将甲列为( )。
A、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共同原告
D、
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已开始的诉讼中的当事人。在乙等6人与村委会的诉讼中,甲对双方争执的标的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既反对乙等6人的主张,又反对村委会的主张,因此,法院应将甲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