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29.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
【正确答案】(1)磋商。WTO任何成员方若认为其根据WTO协议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因另一成员方的措施而减损,则可以向另一成员方提出磋商请求。
(2)斡旋、调解和调停。斡旋、调解和调停是在争议各方同意的情况下自愿采用的程序,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争端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请求进行斡旋、调解或调停,该程序可以随时开始或终止。
(3)专家组审议。申诉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请求,并在请求中说明是否进行了磋商、其认为存在争议的措施、申诉的法律根据等。设立专家组的请求一经提出,DSB最迟应在该请求首次作为议题列入其议程的会议之后的下一次会议上设立专家组,除非在该次会议上DSB经协商一致决定不设立专家组。
(4)上诉审议。争端当事方如果对专家组报告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方仅限于争端当事人,不包括第三方,有实质利益的第三方可以向上诉机构提出书面陈述,以便上诉机构对其观点和意见予以考虑。
(5)建议和裁决的执行。在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通过后30天内召开的DSB会议上,有关成员应通知DSB其执行DSB建议和裁决的意向,如果无法立即执行,则应确定一个合理的执行期限。
自建议或裁决通过后,任何成员均可随时向DSB提出有关执行的问题。
如果争端一方未能纠正被裁定为违反相关协定的措施,或没有在合理执行期限内符合建议和裁定的要求,则该成员应在不迟于合理执行期限期满前,在收到请求时与申诉方进行谈判,形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补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