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外国法错误适用的救济。
【正确答案】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可因两种情况发生:一是依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的法律,却适用了另一外国或内国的法律,或者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而发生的错误,这叫做“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二是虽依冲突规范适用了某一外国法,但对该外国法的内容作了错误解释,并据此作出了错误的判决。(1) 对于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从本质上讲,它直接违反了内国的冲突规范,具有错误适用内国法的性质。因此,实践中,各国都认为与错误适用内国其他法 律规范的性质相同,允许当事人依法上诉,以纠正这种错误。(2)对于适用外国法的错误,是否 允许当事人上诉加以纠正,在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不允许当事人上 诉,其原因在于有些国家把外国法的认定看作是一种事实的认定,其最高法院只是作为法律审 法院,即它必须接受下级法院关于事实的认定,其工作只限于审查从事实得出法律上的结论, 另外其认为外国法律的解释应由外国最高法院解决,不宜干涉外国法的解释;允许当事人上 诉,这类国家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奥地利、葡萄牙、意大利、美洲国家及前苏联、东欧等国家, 他们认为对外国法内容的确定与解释有误,就是对规定适用外国法的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这 时外国法作为准据法与内国法并无差异,另外其也认为进行上诉审的上级法院更容易查明外 国法,因此允许当事人上诉,另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他们虽将外国法视为“事 实”,但在诉讼程序上实行上诉审制度,法律赋予上诉审法院对下级法院关于事实的认定和法 律的适用问题进行审查的职能,所以对外国法的错误适用,可以提起上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