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县、乙县、丙县均为某市所辖范围内的县,而丁区属该市的市辖区。2009年3月5日,高某在甲县收购假酒,运往乙县销售,途中经过丙县。丁区市民得知消息后,向丁区工商局举报。丁区工商局在丙县对高某作出没收假酒、处4000元罚款决定。关于该案件,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丁区工商局接到举报,对该案件有处罚权
B.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丙县工商局,由丙县工商局进行处理
C.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乙县工商局,由乙县工商局进行处理
D.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某市工商局,由某市工商局进行处理
A
B
C
D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应作广义理解,包括着手地、实施地、经过地、结果地。题目中假酒途中经过丙县,还未到达乙县,因此丙县也是违法行为发生地,有权管辖的机关为丙县工商局。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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