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7.会计师事务所在委派项目组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项目合伙人应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适当的胜任能力、必要素质和权限,虽然考过了注册会计师,但是并没有实际经验是不具备项目合伙人所要求的胜任能力的;选项C,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应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选项D,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同一客户的期限及胜任情况。不能长时间内连续由同一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同一客户,否则可能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