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8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下列题。(2011—卷三—86—91,任)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乙、丙订立合同之时,甲尚未将药材交付给乙,因此乙当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依《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所订合同效力待定,但依据2012年《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该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况且,在后来的事情发展中,由于甲事后向丙交付了药材,构成对该合同的追认,该合同有效更是无疑。故A、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至于为甲公司设定的义务,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由第三人履行的约定,是对乙丙合同的履行方式的约定,不存在有效无效的问题,因为无论有效无效,丙都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而且,“由甲交付”是乙丙之间的约定,甲并未作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形成一个法律行为,自然也谈不上效力问题(有行为才能谈行为效力问题)。故B选项错误。本题旧题新作,答案为C。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关于一般保证的定义,《担保法》第1 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抗辩权。严格来说,一般保证的定义应该严格表述为“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但很多时候,在司法实务中,如果表述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也视为一般保证,此处的“不能”与“不”并不做严格区分;在司法考试的命题中,也是如此解释的。所以,本题的起点,首先将李某的保证定位于一般保证。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125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李某所提供的虽为一般保证,但乙公司可向其与丙公司一并提起诉讼。A选项错误。李某的保证为一般保证,故享有先诉抗辩权,B选项正确。 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与第三人李某提供的抵押并存,乙公司可以选择主张抵押权或者保证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多选题
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当张某将车赠与刘某后,刘某取得所有权(尽管题干中并未交代张某有无将车交付刘某,但从后面方某开车撞人来看,应推定每一个转让的环节都完成了车辆的交付)。 按照《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汽车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即产生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对抗第三人。乙公司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故刘某将车作为出资,并办理完出资手续,则丁公司取得车辆所有权。所以选择D。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方某为躲避逆行摩托车而将赵某撞伤,属于紧急避险,而险情由骑摩托车的人引起,应由该人承担赔偿责任,避险人无需分担任何损失,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方某作为公司员工,在题干本身未作特别提示场合,应认为对于车辆无维修义务和职责,故其将车交付修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A选项正确。方某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名义与他人订立承揽合同,构成无权代理,B选项正确。方某将车交付修理的行为并非处分行为,故不构成无权处分,C选项错误。表见代理的构成以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为要素,从本题题干中并不能解读出该要素,故方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多选题
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方某以自己的名义买座垫,应由方某支付座垫的费用(这垦看不出间接代理的构成),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方某将车交付维修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丁公司回函给戊公司请求宽限,视为对无权代理的追认,则应由丁公司支付维修费,C选项正确。留置权的取得以占有为前提,现车已不在戊公司占有之下,戊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