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天择”百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在分配2006年税后利润时,拟定的下列分配方案,其中不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是哪项?______
  • A.用公司资产重估增值的款项来弥补公司亏损
  • B.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 C.从税后利润中提取3%用于奖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但总额不超过税后利润的1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第168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题干具有迷惑性,是问“拟定的分配方案”,因此,B、C选项是没有错误的,虽然这两项涉及的方案最终都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但是董事会可以拟定方案然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