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二)   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黄某又不在现场,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张某将黄某轿车拖吊至某偏旁市场保管。2008年10月19日,交警大队在对黄某作出罚款决定的同时,依照《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3款(“被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拖吊费、停车费”)和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 87号”文的规定,向黄某开具缴款通知单,要求其到指定银行缴纳车辆“拖吊费”和“停车费”413元,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09年3月21日,黄某以该行政收费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多选题 交警将黄某车辆拖吊至指定地点的行为属于(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即时强制,是指为排除目.前紧迫障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强制履行义务,在没有命令义务的余暇时,或者其性质上通过命令义务难以实现其目的的情况下,直接对公民的身体或财产施加实际力量,以实现行政上必要状态的作用。即时强制容易与行政上强制执行中的直接强制相混同,实际上两者区别非常明显,强制执行中的直接强制以相对人经告诫仍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时强制不存在这一前提。即时强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故选AC。
多选题 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应由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甲市政府又是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因此,该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
多选题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选项D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是抽象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选ABC。
多选题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因此,本案中黄某的起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该受理,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因此,本案需由合议庭审理,不能由某个审判员独任审理,选项D错误。
多选题 对于黄某的起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正确做法有(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本案中,是否征收“拖吊费”和“停车费”,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该具体行政行为应撤销。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