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摘自《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材料2 社会保障是关乎基本民生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公众关注度最高、反映最敏感、聚焦最持久的重要民生领域。经过近30多年来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单一层次、封闭运行格局转化成为现在的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
“十二五”(2011—2015)可以说是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从长期渐进的试验性改革状态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过渡期,“十三五”(2016—2020)必定要步入成熟、定型发展的新阶段,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真正踏上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中国式福利国家台阶。
以2014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要标志,由民政部主导,以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
以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和2015年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主要标志,普遍性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
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和2015年全面推进大病医疗保险为主要标志,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
“十二五”期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开始得以制定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相继出台。国务院还制定了或修订了一批社会保障行政法规。如:2011年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烈士、因公牺牲、残疾等军人及其家属的抚恤标准和抚恤优待条件;同年,国务院还实施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2014年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框架、项目、管理体制及政府责任等做了较为系统的规范。
——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2016年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