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是行政学创始人威尔逊,其后,古德诺对政治与行政的分离理论作了进一步阐释。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具体内容如下:
(1)政府的职能可分为政治和行政,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是国家在重大而且带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活动;“行政”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政治没有必要干涉行政。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现,也是民意的表现和政策的决定,它是由议会掌握的权力,重点在于体现民意。而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也是民意的执行和政策的执行,有相对的独立性,其重点在于提高效率。
(2)政府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可能像政府职能分工一样明晰,因此“政治”与“行政”必须在某种程度上达到调适。对政治和行政,人们普遍的印象是二者相互分离,早期的学者并没有过政治和行政在行政事务部门和具体行政事务上可以分离的表述。其实政治行政二分的“二分”是针对政府职能这样一个前提,而在具体的行政事务部门和公共事务上政治和行政不可能完全的分离。
(3)行政更多地表现为一些事务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事务,因此行政对于效率的追求是可行的。威尔逊在《行政学之研究》的开篇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的和成功的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
(4)行政官员对于民选官员负责并执行民选官员的意志,在价值上要保持中立。行政应该以追求效率为前提。传统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理解是:政治是政策的制定,行政是政策的执行;行政官员应该而且必须保持政治上的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