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情况(1)不恰当。集团项目计划仅需要在集团层面对丁组成部分实施分析程序,无需了解Z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情况(2)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应为这些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确定重要性,而不是仅针对组成部分重要性水平划定一个范围。 情况(3)恰当。 情况(4)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应当参与乙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 情况(5)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在复核时,通常关注的是组成部分工作底稿中与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情况(6)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