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位于某市A区)认为耿某修建在某大学南门路边的房屋(位于某市B区)为违章建筑,给予耿某罚款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耿某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将违章建筑拆除。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房地产管理局应当自耿某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房地产管理局应当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房地产管理局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D.人民法院若认为耿某所建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本题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作答该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走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A项“90日内提出”执行行政处罚的申请不正确。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本题中的处罚为拆除违章建筑应由违章建筑所在地某市B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故B项不正确。第91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故C项正确。第95条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D项中“人民法院若认为耿某所建房屋并非违章建筑属于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形,故应裁定不准予执行,因此D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