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房屋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一致原则。《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物权法》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两条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坚持的“房屋所有权主体与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致”的原则,亦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与此规定相呼应,《物权法》“担保物权”一编还规定了建筑物与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一并抵押。《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第2款规定,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上述第1款规定体现了“房屋所有权主体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致”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抵押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将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而是分别抵押或者仅仅抵押其中一项财产时,该如何处理?对此,根据《物权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无论是以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未抵押的财产都视为一并抵押。可见,本题选A、B、D项。本题之所以选B项,就是因为加盖的楼层虽然属于新增加筑物,但属于附合物,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因此选B项,如果不是附合物,当然不能选B项。《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车库属于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乙银行对车库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