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正确答案】“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是秦代自诉案件的两种分类。所谓“公室告”,是指控告他人的杀伤和盗窃行为,所谓“非公室告”,是指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以及子女控告父母、奴妾控告主人肆意加诸自己各种刑罚。对于这两类告诉,只有“公室告”才予受理;凡属“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若当事人坚持告发,则告者有罪;若是他人接替告发,也不能受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