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国际私法中对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
【正确答案】(1) 冲突规范“软化处理”的理由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而形成的制定法和判例法国际私法,特别是制定法国际私法更为明显,其核心内容是冲突规范,用以解决国家问的法律冲突。由于国际私法产生时,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种类少、内容简单,冲突规范电比较简单,同时,为追求稳定、确定和概括,往往只规定一个“连结点”,因而冲突规范简单、呆板、机械、僵化。不过,在当时并没有暴露出这些弱点。随着国际民商事关系日益发展,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出现,国际民商事交往长足发展,体现法典主义偏好的冲突规范,在国际民商事关系日益多样化、内容日益复杂化的条件下,冲突规范的过于简单和概括的缺陷逐渐暴露,并暴露出僵化和呆板的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使得冲突规范难以科学、有效地解决当代国际私法实践中日益复杂的法律冲突;在愈来愈多的个案中,往往造成有悖公平和正义的法律适用后果。
   为了克服冲突规范过于僵化、机械的缺陷,在美国出现了“冲突法革命”,在欧洲及其他许多国家则出现了软化冲突规范的立法倾向和理论思潮。而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以里斯主持编写《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而告一段落,实际上也走上了软化冲突规范的道路,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总的来看,软化冲突规范的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软化连结点,开放的连结点、扩展或分割法律关系类型等方式,创造“灵活的冲突规范”,以克服冲突规范呆板、僵化、机械的缺陷。在国际私法学中,将其称为“冲突规池的软化处理”。因此,“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是指:20世纪中叶以来,在许多国际私法中出现的,旨在软化冲突规范以克服其机械、僵化的缺陷,即通过规定多数连结点、开放的连结点、扩展或分割法律关系类型等方式,实现创造“灵活冲突规范”的基本目的,从而适应于调整当代发展了的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私法立法倾向和理论思潮。
   (2) 冲突规范软化处理的方式
   软化冲突规范,关键是软化“连结点”,但侧重点和着眼点有所不同。从着眼于冲突规范来看,软化处理的方式,主要是以下几种:
   1)采用灵活开放和复数可以选择的连结点。实际上冲突规范的软化,本质上是连结点的软化,其僵化和呆板性来源于机械、单一的连结点,因而软化“连结点”是关键。
   2)对法律关系的区分。在国际私法中,对同类法律关系,依其不同的性质加以进一步区分,并分别规定不同的“连结点”和冲突规范。这也是对冲突规范软化处理的常见方法。在国际私法中,原先囿于国际民商事交往类型的单调,对同类法律关系常常不作性质区分,往往只规定一条冲突规范、一个连结点和一个准据法。这种情况,显然不能适应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发展趋势的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经济关系,这正是当代国际私法特别是合同,由简至繁发展的内在原因。通过对法律关系性质的区分来软化连结点和冲突规范,本质上是国际私法自身规则的深化和发展,反映了国际私法的进步。
   3)对法律关系要素的分割。在国际私法中,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要素或不同方面加以分割,并分别不同要素或方面规定不同的“连结点”和冲突规范,也是对冲突规池软化处理的一种方法。对法律关系要素或方面加以分割,分别规定不同冲突原则的做法,古已有之。自法则区别说以来,国际私法学者中始终有人主张把法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方式、法律行为内容加以区分,把合同的缔约能力、合同方式、合同内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加以区分,并依其不同的连结点适用不同的准据法。例如,缔约能力依属人法,合同方式依缔结地法,合同关系依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没有选择的依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