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肖楚是一名业余作家,他写的长篇小说《故乡在哪里》由S出版社出版后非常畅销,肖楚一夜之间成为名人。但就在小说出版4个月后,肖楚因病去世,留有银行存款20万元。肖楚长子肖甲放弃继承,剩下的两个儿子肖乙和肖丙各继承了10万元。依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若肖楚生前尚欠高小才6万元钱,高小才可以以谁为被告诉至法院?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
[解析] 公民死亡后,民事主体资格消灭,诉讼主体资格自然也消灭。所以,高小才不可以再以肖楚为被告诉至法院。这与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死亡的情形是不同的。《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因此,高小才可以以肖乙和肖丙为被告,要求返还6万元钱。因为肖甲放弃了继承,所以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高小才不可以以肖甲为被告。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多选题 若S出版社发现《故乡在哪里》被本市 A区某个出版公司翻印,S出版社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该出版公司停止翻印和发行,该请求属于: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先予执行
[解析]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迫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民诉意见》第107条解释“紧急情况”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民诉意见》第10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本案中,需要立即停止翻印和发行《故乡在哪里》,属于《民诉意见》第107条第(1)项的情况,而且是在诉讼中向法院诉请的,符合先予执行的特征, C选项正确。
多选题 两年后,若出版社再版发行《故乡在哪里》,关于再版稿酬的分配问题,肖甲提出因为自己上次放弃继承,且自己帮助父亲校对过这本书的文稿,这次想多继承一点,肖乙和肖丙不同意。于是发生纠纷,肖甲将肖乙和肖丙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肖乙对一审判决肖甲多分再版稿酬不服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审判程序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所以A选项不正确。《民诉意见》第177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因此,本案中,肖乙是上诉人,肖甲是被上诉人,肖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所以B选项不正确。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因此,D选项不正确。故本题的答案是ABD。
多选题 因肖楚是名人,其生前的好友朱某抓住机会出版了《记忆中的肖楚》一书。肖楚的3个儿子认为书中有些描写与事实严重不符。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死者名誉权的维护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乍一看,因为肖楚已死亡,肖楚的3个儿子、王某、S出版社与本案都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似乎都不能以肖楚名誉权受损为由作为原告起诉朱某。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5)项中解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BCD选项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