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9.
甲向乙购买价值5万元的电脑一台,分三期付清,每次分别付1万元、2万元、2万元。甲付完第一期后,一直拒绝支付第二、三期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全部价款
B、
乙有权解除合同
C、
乙有权收回电脑,但由于没有约定使用费,因此无权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D、
乙有权收回电脑,无须退回甲支付的1万元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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