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类环境医护人员手细菌数应为( )。
≤2CFU/
≤5CFU/
≤10CFU/
≤15CFU/
≤25CFU/
医院Ⅱ类环境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要≤200CFU/,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要≤5CFU/,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要≤5C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