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11时07分,崇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花园村25号发生纠纷。接报后,所长老刘即带领民警小李、小万迅速出警。经现场了解。马某和张某是租住在同一院落的租户。事发前,马某听到有人在敲自家房门,前去开门,发现是邻居张某。张某进到马某屋内便说:“我放在屋里的手机丢了,看见你刚从我屋子里出来,是不是你拿走了”马某说:“我是刚从你屋里出来,但我没拿你手机!你不要血口喷人!”随后,两人争吵,张某一气之下拿起马某屋内的板凳,砸坏了马某的电视机。
民警到达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将张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如下所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笔录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单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在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在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询问地点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故A项正确。2019年3月17日11时07分,派出所接到的报案,而询问笔录上询问时间是2019年3月17日11时00分,时间错误。故B项错误。第六十七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的到岸和离开时间正确,故C项正确。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故询问人与记录人信息正确,故D项正确。因此选择B选项。
文化路派出所指派民警小李、小万开展调查,张某提出对民警小李的回避申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故A项正确。第二十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故B项正确。第二十四条: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作出回避决定后,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再参与该行政案件的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故C项错误。第十七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马某与小李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故应当回避,D项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
五天后,价格鉴证机构对张某损坏的电视机鉴定价值为920元。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还交代了其2018年5月10日敲诈勒索同院租户贾某500元的违法行为,后查证属实,对张某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多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张某敲诈勒索的行为超过六个月,故不予处罚,A项正确。张某的两个行为属于不同类违法行为,不需要从重处罚,故D项错误。因此选择AB选项。
崇县公安局对张某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张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可以受理张某行政复议的单位是:单选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张某对文化路派出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向崇县公安局或者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择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