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汽车组件,分六批交付,六批组件正好能装配起200台轿乍。但在前两批正常交付受领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刊交付的第三批货物——发动机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使用,而该六批组件均为特别型号与其他公司产品不能匹配。若甲公司解除第三批货物的合同,则下面错误的有:______
A.不得影响已交付两批货物的效力
B.只可及于前三批货物,不得影响后三批
C.已交付的三批货物之合同可一并解除
D.尚未交付的三批货物之合同可一并解除
A
B
C
D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分批买卖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66条第1款、第3款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合同,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故A项和B项的表述错误,依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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