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求乙公司15天内答复。甲公司在要约中明确确定了承诺的期限,因此其要约不能被撤销。按照《合同法》第25条及第26条的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乙公司6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且乙的承诺于6月10日到达甲。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于6月10日成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