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证券公司的业务
[解析] 《证券法》第137条第1款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故A选项中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法》第132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所以B中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证券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故C选项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故E选项中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A选项中证券公司假借他人的名义购买股票,B用人不合法度,王某是被开除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D选项办理经纪业务不能接受全权委托,E违背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承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