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价值100万元货物,约定分期付款,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甲公司按月向乙公司支付30万元价款后,由于资金紧张,连续三个月未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但此时乙公司已经将货物如数发给甲公司。下列选项错误的一项是:______
  • A.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 B.乙公司可提出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
  • C.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 D.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故AB项正确。C项看似正确却忽略了要求支付使用费须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如果是要求支付全部价款则无须支付。D项,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故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