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服装厂与红光中学约定的加工费为20万元.周到服装厂对红光中学的20万元债权时效期间只剩3个月。因蓝水公司欠红光中学20万元的培训费,红光中学便与蓝水公司达成协议,由蓝水公司支付周到服装厂20万元。该协议达成后,通知了周到服装厂。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红光中学与蓝水公司的协议,为债务承担协议。债务承担是通知到达债权人时,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本题正确选项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