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主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历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选项A,第六十二条:“披露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选项B,第六十三条:“列表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若募集资金的运用和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效益,应进行说明。”选项C,第六十四条:“发行人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作出承诺并披露的,列表披露投资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披露原因。”
选项D,第六十六条:“发行人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选项E,第六十五条:“发行人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的运用发生变更的,应列表披露历次变更情况,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变更金额及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发行人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被以资产置换等方式置换出公司的,应予以单独披露。”
创业板的规定与主板规定基本相同。
[链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2014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4] 30号)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第六十七条披露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第六十八条列表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已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一致。
第六十九条发行人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作出承诺并披露的,列表披露投资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披露原因。
第七十条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运用发生变更的,应列表披露历次变更情况,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变更金额及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发行人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被以资产置换等方式置换出公司的,应予以单独披露。
第七十一条发行人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