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62.( )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证据。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据此,五个选项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