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大成股份有限公司因制造伪劣产品被所在市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罚款15万元,大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大成公司确实构成制造伪劣产品,决定维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对其处以罚款18万元。大成公司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以下关于本案复议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复议的程序
[解析]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10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据此可知,公民可以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但是企业却不得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A项错误;
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B项错误;
第18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C项正确;
第22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D项错误。
允许公民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是因为便利那些难以书写申请书的公民申请复议考虑,而企业一般不存在这一问题,因此企业不得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另外,需要注意与行政诉讼的被告确定规则不同,经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以上级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因为若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则完全有可能出现复议机关即为被申请人的情形,从而不利于行政复议的公正进行。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据此可知,由于工商部门属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因此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则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A项错误;
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B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可知,只要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申请,并且是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当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该案中,由于复议机关加重了对于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情形,应当依法判决予以撤销。D项正确。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赋予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另行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复议机关的权力。另外,申请行政复议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行政诉权,只不过需要在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并且是在行政诉讼的法定起诉期限内,方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