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为()万元。无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因此,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500×50%=250(万元)。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