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判断
1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
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
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李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仅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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