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乙与其签订了提供200台电视机的合同,但至今还没有履行,要求乙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的证据是甲与乙签订的一份2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并且提供证人丙作证。在诉讼中,乙主张其只应当向甲提供电视机100台,乙提交的证据是其与甲签订的一份变更原合同的协议,同时乙主张甲提供的证人丙系甲的亲属,其证人证言不真实。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 A.甲提交的原电视机购销合同为本证
  • B.乙提交的新协议是反证
  • C.乙提交的新协议是本证
  • D.乙关于甲提供的证人系甲的亲属,其证言不真实的陈述是反驳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本证、反证与反驳。本证、反证是按照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进行的分类,在确定本证与反证之前,应当先确定就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对所主张事实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为本证,而对该事实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为反证。在本案中,甲提出其与乙签订了电视机购销合同,因此甲对他所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甲提交的原购销合同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即是本证,由此,A项正确,当选;乙主张其与甲的购销合同已经变更,他对合同变更的事实应当负举证责任,因此,提交的新协议应当属于本证。所以,C项正确,B项错误。本案中,乙关于甲提供的证人的证言不真实的陈述,并不是独立的证据,只是对对方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提出抗辩与驳斥,因此,乙的此项陈述构成反驳,但不是反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