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4月20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共有股东12名。公司 的董事长为李某,副董事长为刘某,张某、陈某、 商某为董事。以下做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1997年8月2日,董事长李某认为有必要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调整投资计划事宜, 遂通知刘某、张某、陈某、商某于8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是否召集临时股东会 B、8月13日,李某、刘某、张某出席了董事会,陈某、商某因遇急事未能出席。会上,李某、刘某同意召集临时股东会,张某反对,因有出席会议董事1/2以上赞成,通过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C、8月14日,由董事长张某具名,书面通知12名股东于9月13日上午8:30在某市居 江楼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公司调整投资计划事宜 D、9月13日,会议如期召开,但董事长李某因必须赴香港参加一合资谈判由刘某主持股 东大会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