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按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主要有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即个人从任职或受雇单位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各项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此外,劳务报酬所得还应包括董事费收入和推销、代理收入。
(5)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分期收取的不属于租金的财产价款。
(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的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指除上述列举的各项个人所得外,其他确有必要征税的新项目,以及难以界定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