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并非所有在中国签订的中外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合同都要适用中国法,故D项错误。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诉讼还是要在中国法院进行,这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当然对于实体法的约定是可以选择的,但是法院是不可以随便选择的,故选项A是错误的。需要明确的是,专属管辖并不意味着不可以约定仲裁,尤其是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约定仲裁是很普遍的,因此选项B错误而选项C正确。本题选不正确的选项,故A、B、D三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