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疏】议曰:断罪无正条者,一部律内,犯无罪名。“其应出罪者”,依贼盗律:“夜无故人人家,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假有折伤,灼然不坐。又条:“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及坐赃之类,在律虽无减文,盗罪尚得减科,余犯明从减法。此并“举重明轻”之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疏】议曰:案贼盗律:“谋杀期亲尊长,皆斩。”无已杀、已伤之文,如有杀、伤者,举始谋是轻,尚得死罪;杀及谋而已伤是重,明从皆斩之坐。又例云:“殴告大功尊长、小功尊属,不得以荫论。”若有殴告期亲尊长,举大功是轻,期亲是重,亦不得用荫。是“举轻明重”之类。
请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根据材料分析类推的适用条件和类推方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材料对类推的适用条件和类推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类推必须是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适用,类推时只能援引本律中最相类似的条文规定。类推方法有二:一是应“出罪”的,采取“举重明轻”的办法;二是应“入罪”的,采取“举轻明重”的办法。
问答题 何谓“举重明轻”?何谓“举轻明重”?请根据材料各列举一例说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①所谓“举重明轻”,是指对于应当免除刑事责任的,则举出一个更为严重的、却没有被判罪的行为作为例证。例如,主人打伤夜间无故闯入自己家的人,律文没有规定该如何处治,但是可以援引唐律“夜无故入人家,主人登时杀死者,勿论”一条作为依据。既然主人杀死无故闯入者不构成犯罪,那么打伤闯入者更不构成犯罪。②所谓“举重明轻”,是指对于应当定罪的,则举出一个明显轻微而被定罪的行为作为例证。例如,杀死期亲(姻亲)尊长者,唐律没有规定应当如何治罪,但是唐律规定:“谋杀期亲尊长者斩。”既然谋杀者便要处以极刑,已杀者更是难逃身首异处的下场了。
问答题 如何评价上述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①鉴于犯罪现象复杂多样,而法律又不可能包罗一切,唐律设专条规定了类推,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以类推的办法定罪量刑。②唐律关于类推的规定体现了司法官适用类推断狱的严格要求,反映了唐朝立法对于类推的基本价值取向;既予以认可,以发挥其对现行律典的灵活补充作用;又予以规范和限制,以防止其破坏法制。③唐律关于类推原则的规定已经相当完善和严密,反映了唐代立法技术达到很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