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因业务兴旺,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
(1)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
(2)以甲公司名义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
(3)以甲公司名义发行150万元公司债券。
请问:董事会的上述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1)合法。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2)不合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3)不合法。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并且对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