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过认真审理,认定检察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被告人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请问:人民法院能否对被告人张某定罪判刑?为什么?
【正确答案】本案中即使张某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沉默,但由于检察官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已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张某定罪判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与其他证据证明作用是不同的。只有口供不能定案,而要遵循口供补强规则,不能像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那样,把口供看成是“最好的证据”,实行“无供不录案”、“罪从供定”,即没有口供就不能定案,即使有了其他证据,如果没有口供也不能定案;相反,虽然没有其他证据,但是,只要有了口供就可以定案。目前的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虽然仍比较重视口供这一直接证据在案件的证明体系中的作用,但是并不将其作为唯一重要的证据。即使一个案件中没有口供和其他直接证据,只要间接证据能够构成完整的案件事实证明体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