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张某系北京市居民,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保险从业资格,2009年取得如下所得:
(1)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保险业务推销,8月份取得佣金38500元,其中展业成本为19250元:
(2)年前受赠一套门面房,鉴于房市不景气,在年底转让,取得收入280000元,相关数据如下:受赠时的市场价格为248000元,受赠和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金和费用为30000元;
(3)所在单位为职工自建住房,张某获得1套,支付价款52800元,该套住房的建筑成本为89000元,张某停薪留职,取得基本生活费用每月500元;
(4)年底为某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取得税后报酬30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
(5)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主营运输劳务。
2010年初,该独资企业报表显示:2009年度运输劳务收入为400000元,成本费用税金等支出合计360000元,年底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下列问题:
①张某在其中列支工资30000元;
②该企业在年底为张某爱人购买一辆小汽车,发票注明价款为78900元;
③该企业计提了坏账准备30000元,计入了管理费用;
④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列支23000元;
⑤为某餐饮企业提供运输,收入8500元,双方协商,独资企业下年在餐饮企业消费的账款抵顶,企业没有记账。
(其他相关资料:除题目明确的税种外,不考虑其他税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取得保险佣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取得保险佣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佣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8500×(1-40%)×(1-20%)×20%=3696(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转让受赠房产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80000-30000)×20%=50000(元)
【答案解析】[提示]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购买单位的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89000-52800+500-2000)÷12=2891.67(元),税率为15%,扣除数为125
应纳个人所得税=(89000-52800+500-2000)×15%-125=5080(元)
【答案解析】[提示]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
【正确答案】提供财务顾问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2000)×(1-20%)]÷[1-30%×(1-20%)]=29473.68(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9473.68×30%-2000=6842.1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独资企业应纳营业税额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00000+8500)×3%×(1+7%+3%)=13480.5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独资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
销售收入×5‰=(400000+8500)×5‰=2042.5(元)
实际发生额×60%=23000×60%=13800(元),按2042.5元扣除。
纳税调整增加=23000-2042.5=20957.5(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独资企业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400000+8500)-360000+(30000-12×2000)+20957.5+78900+30000-8500×3%×(1+7%+3%)
=184077(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84077×35%-6750=57676.95(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张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含代付):
合计=3696+50000+5080+6842.10+57676.95=123295.05(元)
【答案解析】